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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商大厦北座417单元招租公告

2026-09-14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国商大厦北座417单元

起始日期

20260914090000

结束日期

20260916 170000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湖滨新村

面积/数量

66.73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24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4600/

租金的递增

4600/月,合同期内不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
出租物业用途仅为办公。
3.
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
物业使用前租户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相关证照和批文。
5.
不能从事违法经营。
6.
合同文本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人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人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线下竞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到期不再延期,公告结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916 170000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地址

深房广场B2903

业务咨询人员1

贺先生

业务咨询电话1

0755-25108013

联系地址

深房广场B29楼资产运营事业部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   出租物业完成招租后,承租方应先缴纳二个月租赁保证金及首期租金。
2.
该物业场地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场地内如若有部分家私及杂物由承租方自行处理。消防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承租方需自费更换,符合消防要求。后续租期内物业维护、修缮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3.
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本次租赁要求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租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与违约赔偿责任。

4.鉴于现租赁合同租期至20261031日,若通过本次公开招租最终由新承租人承租,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时间以原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出租方自原承租人处收回租赁房屋时间为准,新承租人无异议,且新承租人不得以确定租户后未能及时交房为由而追究出租方责任。若因原承租方在原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占用该物业致使出租方未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交付,此后若出租方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原租赁纠纷的,新承租方同意自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诉讼或仲裁的判决或裁定被执行完毕之日止,不追究出租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若出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能收回该物业并交付给新承租方的,新承租方可以在期满之日起15天内书面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因此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将新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收到新承租方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35日内,无息返还给新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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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
    深房广场46F-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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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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